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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误读《慈善法》:个人不能公开募捐,但可公开求助2016-03-253月16日上午9时,孕育十年的《慈善法》草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会上,以2636赞成票表决通过。多家媒体在第一时间跟进报道。 随报道而来的,却是网友们对《慈善法》的强烈质疑,许多网友认为“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是一条恶规定,把个人的募款权否定了,使个人再无求助的渠道。该话题一度成为热门微博。 细看网友的评论可以发现,之所以大家的反应这么激烈,是源于对“募捐”这个含义的不理解,将“募捐”和“求助”混为一谈。两者该怎样区分,南都公益观察为大家带来解答: 个人公开募捐≠个人求助 《慈善法》规定的公开募捐,是指为公益目的而开展的面向社会公众筹集财产的行为。公益目的指以不特定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目的。 简单来说,为一个特定的人发出求助筹款信息,属于个人求助行为;如果为一群不特定的人进行公众筹款,则属于公开募捐行为。以汶川地震救灾为例,如若个人为帮助整个震区受灾群体开展灾后重建而进行公开筹款,该行为就构成个人公开募捐行为,被《慈善法》所禁止;而如果为灾区的某个受伤的孩子筹钱,该行为属于个人救助。 而个人救助是自然法赋予人的天然的权利,不在《慈善法》的调整范围内。所以《慈善法》规定个人不可以公开募捐,但是并未禁止个人求助。个人遇到困境,发出求助信息,不受任何法律限定。个人求助不仅包括对自己个人的求助还包括帮身边的亲朋好友的求助,甚至还包括帮助素不相识的人的求助。此外,对给予个人求助行为的支持,《合同法》称为赠与,亦即求助者和救助人之间你情我愿的行为。 个人为何不能发起公开募捐? 这并不是中国《慈善法》特有的规定,世界各国也都是如此规定。该条法规的法理源于个人财产不可分离。 募集来的财产进入个人所有权范围以内,个人就对它有充分的支配权利,外人难以对善款进行有效监督。而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在使用募捐财产时就无法“任性”,它需要严格遵照机构章程、相关制度规定,并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披露,从而规避风险。 个人求助引发的财产纠纷可以借助民法和刑法解决 看到这里,很多人会问:既然个人公开募捐会发生善款滥用问题,那个人求助呢?当然也会。 2015年,南京柯江夫妇为4岁患有脑部脊索瘤的女儿求助,借助于社交媒体的传播力量,短时间内筹集了400万元善款。求助者曾承诺会公开治疗费用流水,但到了美国后一家人就没了下文。网友开始质疑善款使用,还有人到派出所报案要求对该夫妇募捐和使用善款的行为进行调查。但最终却无法认定该夫妇的行为构成犯罪。类似的新闻还有不少,如“安徽女子救女童被狼狗啃完四肢,骗捐80万“、”女子借天津爆炸事件,微博骗捐96576.44元“等等。 之前我们提到个人对募集来的财产有充分的支配权,但该支配有一个隐设的前提,即个人处于困境。他人赠与个人财产是用于帮助个人解困的,如果个人的困境已经解除,募集资金已经超过资金需求的时候,赠与者可以要求返还。而对发起个人求助信息的人来说,当募集的款项已经足以解困的时候,应当以同样的渠道告知不再接受赠与,如果没有告知,将构成欺诈行为。民法规定欺诈要返还,如果这种欺诈金额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被刑法定为“诈骗罪”。 以往,个人求助主要发生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在比较局部的熟人圈范围内开展,双方的信息也比较对称,纠纷较少。但是互联网突破了地域限制和人际网络,信息不对称带来了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出现了许多极端的个案。相较于需要按照规章制度使用资金的机构来说,个人对募集来的善款的合理使用更多取决求助者个人的责任觉悟。如果发生纠纷,虽有法律通道解决,但是想要获得一个满意的解决办法,需要付出相当高成本。有专家建议民间机构组建志愿服务网络,对网络上的个人求助信息进行甄别,以更好帮助赠与者消除信息的不对称。 另外,《慈善法》虽明令禁止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但同时也规定了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显然,《慈善法》又为个人参与慈善提供了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途径。 所以说,切莫误读《慈善法》,个人不能公开募捐,但可公开求助。 来源:南都公益观察 -
慈善法草案焦点的博弈2016-03-22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审议和讨论的《慈善法草案》也就自然吸引着社会各界的目光。在业内人士看来,《慈善法》从无到有的过程是中国开门立法的一次典范之作。 2015年12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慈善法草案》的议案,在此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慈善法草案》已进行了两次审议。 今年两会,如何通过《慈善法》进一步引领和保障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界颇感兴趣。对《慈善法草案》中的热点,各方也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15%的管理费是否过高 《慈善法草案》第六十条规定:“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出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五。” 全国政协委员、研祥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陈志列向《慈善公益报》记者表示,“15%的管理费太高了!” 按照现有的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管理条例,这个数字是10%,但是在实践中一般都会尽力保持更低的点,一方面许多官办慈善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的成本由财政拨付,不需要花掉这个比例的成本就可以很好运转;另一方面在社会抱有“零成本公益”的偏见下,也不想触犯众怒。 全国政协委员、工商联副主席孙晓华等委员建议,可分段规定成本比例,比如“1000万元规模以下的10%,1000万元以上的按5%”。 不过,在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徐永光看来,15%的行政费用并不算高。他介绍说,根据我国社会组织财务制度的基本依据——《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在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上,有募捐成本、行政成本、雷凯体育中文官网下载成本3项成本。 国际上,一些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的这3项成本加起来能达到50%,单就行政成本来说,一般在20%左右。我国民政部门在审计年检时,是把3项成本加起来都算作行政成本,因此3项累积不超过15%可能是全世界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中效率最高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主任的金锦萍也注意到了这个数字,“如果要在《慈善法》中明确规定行政成本的比例,就需要对行政成本做出清晰的界定。” 她举例说,“比如一些自己运作公益雷凯体育中文官网下载的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社会服务机构,他们在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很多人力、物力的支出,这些不属于行政成本,属于公益支出。” 个人公开募捐是否受限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慈善法草案》第三十一条的这项规定被广泛解读为“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募捐”,由此引起公众关注,有部分公众质疑,这样规定堵塞了个人通过网络求助的通道。 金锦萍说,根据这项规定,个人直接在互联网上发帖、发微博、公布个人账号为自己或他人募款是不被允许的。“《慈善法草案》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自然人开展网络募捐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求助信息真伪难以辨别、募得善款性质如何界定、善款到了个人账号后的归属等”。 也有专家认为,个人借助网络直接筹措资金属于个人自助、自救行为,不属于法律意义的募捐行为,《慈善法草案》对此类行为没有限制。 《慈善法草案》第三十一条同时规定,个人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认为,因为自身困难在网络上公开求助的个人与捐赠人之间的关系只是普通的赠予合同关系,并不构成“募捐”。虽然他的行为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财产,但是筹款的目的不是为了不特定群体,而是为了自己,简单来说,他募款不是为了公,而是为了私。 金锦萍认为,近几年已经出现了由于个人自行通过网络募捐而导致的捐赠人与受赠人产生纠纷的案例。在她看来,还是要区别清楚个人在网络上的求助行为与个人通过网络发起的募捐行为,每个人都应当享有通过网络求助的权利。 来源:慈善公益报 -
北京完善儿童收养法规2016-03-21目前,我国民间侵害被收养儿童案件时有发生,如何规范收养关系、监管收养行为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保障被收养孩子的合法权益,需加快实现民间收养合法化的步伐。为了突破这一瓶颈,北京市日前出台了《关于促进家庭寄养儿童转收养工作的意见》。 提供收养福利制度保障 《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出台的《关于促进家庭寄养儿童转收养工作的意见》指出,鼓励符合收养条件的寄养家庭依法收养残疾、患病寄养儿童。被收养的残疾寄养儿童年满18岁前,民政部门将按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生活费标准的50%发放养育费。对被收养的患病寄养儿童,民政部门按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生活费标准的50%发放养育费,直至儿童疾病痊愈、完全康复年度最后一个月为止。寄养儿童还有大病手术资助和福利服务保障。在年满18周岁前,被收养的残疾寄养儿童和患病寄养儿童因病住院手术的,可继续享有“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雷凯体育中文官网下载资助资格;有机构内康复和特教需求的儿童,可按照“就近、便利”原则,由原所在或家庭所在地儿童福利机构和社区残疾人康复设施给予保障。 建立监管服务支持体系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收养需求的儿童近60万人,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儿童9.5万人,仅占总数的16.7%;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抚养和个人、民间机构抚养的儿童多达近50万人,占绝大多数。公办儿童福利机构的吸纳能力有限,远不能满足收养需要,并且领养儿童需执行的严格户籍登记制度以及法律规定的限制。法律对于爱心人士、社会慈善组织的收养事宜缺乏规定。民间救助机构缺少从注册到监管和服务支持的制度体系。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慈善公益报》记者透露,北京市目前有700到800个家庭有政府寄养的儿童,民政部门每月支付每个家庭约1600元的生活费。北京市鼓励符合收养条件的寄养家庭依法收养残疾寄养儿童和患病寄养儿童。在收养人及其家庭承担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的同时,强化政府支持和帮扶,使被收养的残疾寄养儿童和患病寄养儿童享有更多的家庭温暖和成长发展机会。 完善家庭寄养评估制度 曾参与办理伤害被收养儿童案件的检察官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开展排查民间收养和动员民众办理收养登记的工作。民政部门应主动“出击”,协同公安、计生、村(居)委会等部门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提供便利。第二,完善收养实质要件和收养程序。对收养人的行为能力、经济能力、心理状态进行全面评估。简化收养程序,对收养人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设立试养期,建立跟踪回访监督机制。第三,加大对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的人力和物力投入,鼓励民间慈善组织参与,在送养过程中贯彻“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对此,北京市根据民政部的具体要求,对北京市《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近期已公布。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寄养作为一种家庭环境下的替代性养育模式,在促进寄养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推动儿童福利制度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北京市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家庭寄养评估制度,包括对家庭客观条件和软件环境的初步筛。约彝ズ退谏缜肪车闹副瓴馄篮推兰,通过访谈,对主要照料人生活习惯、精神面貌、养育理念技能和收养条件及意愿的综合评估,对其他家庭成员对待寄养儿童的态度、作用和潜在影响的角色评估等。根据要求,北京市的家庭寄养的条件也进一步明确。寄养家庭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寄养家庭必须有一定住房面积,冬天能够提供稳定的供暖;家庭要有稳定收入;寄养父母要拥有初中以上的学历;家庭周边5公里内要有医院和康复机构。寄养家庭一般应为双亲家庭。需要长期医疗和康复护理,并需要专业技术支持和专业人员照料的重残、重病儿童,不得安排家庭寄养。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家庭寄养工作管理绩效评估和儿童寄养前评估可由各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专业机构应独立提出评估意见和结论,并对评估意见和结论负责。 来源:慈善公益报 -
千亿慈善资金有望进入信托市场2016-03-19千亿慈善资金进入信托市场或将向前迈进一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慈善法草案对慈善信托作出新规定,扩大了慈善信托受托人范围。草案明确,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可以由委托人确定其信赖的慈善组织或信托公司担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日前对慈善法草案作说明时表示,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对此,有信托业人士15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慈善法草案有很多内容上的突破,比如内涵扩大,形成了大慈善的理念: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甚至是自然人,都纳入了慈善的大范畴里”。他认为,慈善信托概念的明确,有利于解决慈善资金来源的问题。“当然,我们的慈善组织也需要提高开发资源的能力,国外有40%的慈善资金是来源于投资增值,而国内只有5-8%,这也是未来我们面对的挑战。” 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何文波看来,虽然在具体公益雷凯体育中文官网下载实施方面,可能没有专业慈善机构擅长,但在风险隔离、资金增值保值、流动性安排、运作期限匹配上,信托公司有着天然优势。他认为,信托公司受托管理慈善资产,可以促进慈善事业朝着更加专业的方向发展,信托公司的专业优势,能使慈善资金得到更有效运用,并有利于保护慈善资产的安全。与此同时,信托公司进入慈善领域,也能够进一步提升口碑,增进公众对信托的认识和了解。 数据显示,我国全社会慈善捐赠总额目前已达到1000亿元,而当下我国有4200多家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登记的慈善组织估算为20万家。与日益膨胀的慈善机构相比,我国的慈善公益信托则显得“冷清”。截至记者发稿时,Wind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由信托公司正式发行的公益信托计划共有10只。 对此,上述信托人士直言,“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公益信托成立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承担监管职责的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定位不明,导致公益信托设立审批难。”他表示,监管成本与风险过高、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缺失和非资金公益信托受限等也是客观原因。“慈善法草案要求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相关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主管主体明确后,民政渠道被打通,未来信托公司会更积极参与到慈善事业中。” 用益信托资深研究员帅国让15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比起西方国家,我国的慈善信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主管主体、税收等在法律上的明确,未来千亿慈善资金进入信托市场只是时间问题。不过他认为,投资方向肯定要以稳妥为主,高风险投资要受到限制。 而华融信托研究员袁吉伟则认为,慈善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慈善信托的法律地位,对促进慈善信托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短期内对信托行业影响不大。“慈善信托不是信托公司的盈利增长点,更多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目前存量的慈善资金可能保留原有的处理方式,而委托信托公司来打理的慈善资金必然是法律落地后的部分增量资金,如何选择要看人们对信托公司该业务的认可度。”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慈善法开启慈善发展新契机2016-03-18这是我国慈善领域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全面系统地确立起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规范。不过,要想实现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仅仅一部慈善法是不够的。 昨天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这是我国慈善领域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不仅对慈善活动作出了界定,同时对慈善组织设立、运营、慈善财产来源和使用、慈善服务等都进行了规范,并且细化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关措施,从而全面系统地确立起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规范。 慈善法中的亮点颇多,许多规定既直面当前的突出问题,又针对复杂的现实生活作了区分。比如,既对公开募捐作出了科学的规范,又明确个人在自身困难时的求助不属于该法规制的范畴;再比如,既明确了慈善组织信息报告和公开的要求,又对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组织与非公开募捐慈善组织进行了适当区分,明确了不同的报告内容和标准,等等。可以说,法律自9月1日生效后,我国慈善领域必然会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慈善法还有一个不能不提的亮点,那就是它的立法过程。这部法律的起草过程中最常被提起的就是“开门立法”,法律草案起草过程中,牵头起草单位和高校、科研机构、慈善组织始终保持密切交流,坚持全程开门立法,实现了起草单位、实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仅仅社会各界提出的草案建议稿就达七个。进入审议阶段后,立法机关始终关注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有的问题上甚至“左右摇摆”,几次反复。正是这反复权衡的过程,保证了最后通过的法律案的科学性,使其在重大争议问题上真正地达到了“最大公约数”。 不过,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要想实现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仅仅一部慈善法是不够的。慈善法通过后,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尽快完善相关的税收法律。税收和慈善的关系极为密切,在有的国家,甚至主要通过税法来规范慈善事业。在我们国家,慈善领域的相关税收制度也的确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刚刚通过的慈善法,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还只是原则性的,这就对税收法律的完善提出了迫切要求。对于与慈善服务密切相关的志愿服务立法也有待提速。 还要尽快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比如,法律中规定了慈善组织认定制度,也规定了相应的程序。但是,对于不同类型、在不同层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认定程序和制度都有待于细化。对于登记和认定之间如何衔接,如何更好地方便慈善组织,也亟待民政部门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与慈善组织登记密切相关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也都有待于修改完善,没有这些行政法规的完善,慈善组织“设立难”的老问题或许也还会在一些地方出现。 最后,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也都有待进一步加强。慈善法生效后,大量的慈善组织可能将雨后春笋般的出现,慈善活动也将更加丰富多样,目前的执法力量能否应对,执法手段和水平能否满足需求,也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来源:京华时报 -
聚焦两会公益建议和提案2016-03-17今年“两会”开幕以来,《慈善法(草案)》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这意味着中国公益慈善界将迎来首部提供制度性支撑的综合法律。除此之外,在各个公益细分领域,还有哪些建议和提案值得整个行业去关注呢?本期《公益时报》为你盘点。 关注焦点1 养老 关键词 乡村互助养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李蓝 目前,“互助养老”已成为了中国农村主要的集体养老模式。这种模式由村集体一次性投资建设,每年仅花费数千元水电费,为老人免费提供住宿,老人签协议入。苑、穿衣、医疗等费用由子女出资,入院的老人每月人均只需五、六十元,一年下来只需几百元,非常符合没有单位或国家补贴的农村养老实际。这种互助养老的最大特点是没有专门服务员,由入住养老院、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互助服务。但目前问题在于身份:、资金有限、普惠性弱,建议可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使其成为名正言顺的社会组织,具有法人主体地位;鼓励和吸纳社会力量资助农村养老事业;养可胜任养老院工作的专业服务人员,提升对农村养老院护理老人的专业能力;根据地区生活水平差别,为农村养老院设立分类专项资助资金。 关键词 居家养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徐晓兰 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简而言之,就是在家享受养老的“上门服务”。 目前,居家养老产业信息化程度低,缺乏合作交流平台。虽然已有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涵盖了护理、家政、救助、维修、配餐、心理关爱等领域,数量和规模不。欠植冀衔闵,质量参差不齐。同时这些服务机构相互之间的合作交流较少,各自为政,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 建议首先要建立国家老龄信息数据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开放养老服务方面的公共数据;其次是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标准及规范,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机构积极参与、共享共治,形成集技术、服务、监管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管理体系。 关注焦点2 儿童 关键词 校园暴力 ●全国政协委员、演员 巩汉林 现在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特别是上网搜索“校园暴力”,会有6000多条,大部分施暴者还是未成年人。对此,建议:第一,凡是对学生采取暴力手段的教师,必须清除出教师队伍;第二,强调监管,对那些炫耀的,打完人传视频上网的未成年人必须强制,对监护人也要有一些必要的措施;第三,对学:徒逃鞴懿棵盼试;最后,要通过立法去解决。 关键词 女童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 李兰 2013年,高检、高法、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这一指导全国审理性侵儿童案件的重要文件。三年过去后,女童性侵害的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在防止及保护性侵女童方面还存在一下难以:《刑法》上与女童性保护相关的条文不够完善;被性侵女童得不到相应法律的援助;被性侵女童得不到应有的赔偿。鉴于此,建议提高《刑法》中猥亵儿童罪的量刑;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机制,避免受害人在诉讼过程中受到二次伤害;建议完善《刑事诉讼法》相关的条文,将精神康复费纳入判赔的范围;建议为贫困地区遭受性侵的女童设立专门的国家救助制度。 关注焦点3 教育 关键词 精准教育扶贫 ●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 当前,中国农村地区普遍缺乏优质教育,虽然社会各界对于乡村教育的关注和公益的热情高涨,但是很多个人或组织所进行的支教活动,因缺乏持续性、没有准入门槛、不注重质量,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甚至适得其反,对当地学生和教师产生负面影响。而目前,例如“美丽中国”“戈友脚里学院”等致力于支教服务的公益雷凯体育中文官网下载,已经探索出一套“精准教育扶贫”模式,这是针对农村地区特有环境和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的措施对不同区域和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扶贫、治贫方式。因此,建议国家加大对中国农村教育的投入;大部分用于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和培训;能够将像“美丽中国”这样在农村教育领域有影响、有成果的公益雷凯体育中文官网下载纳入精准教育扶贫的合作对象,组织采购相应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引入其成熟的模式和优质的资源,并对投身公益的优秀人才给予鼓励和优待。 关注焦点4 医疗 关键词 罕见病 ●全国人大代表、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所长 陈薇 根据中国血友之家的统计,2015年我国大陆地区甲型血友病患病人数约为12000人。5年间,血友病登记患者数增长了70%,预示着将来会有更多的患者被确诊和登记,对治疗药品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但是我国血友病患者的治疗长期以来处于仅能够维持生命的状态。 为此建议,第一,国家食药局继续进一步推动和扩大价拨冷沉淀工作的范围,通过价拨冷沉淀,让有生产能力的企业快速为社会提供产品;第二,培育民族血液制品龙头企业发展;第三,鼓励新设单采浆站,提高血浆供应量。 关键词 医疗保险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济宁一中校长 李一飞 我国对“妊娠妇女的孕期检查干预、生产过程保障措施”不到位,尤其是边远山区的农村牧区、贫困地区,情况尤为严重,这导致我国新生儿患脑瘫疾病的比例在2‰-3‰之间徘徊。小儿脑瘫带来众多社会问题:大幅度增加医保开支,增加财政负担;持久性治疗导致家庭经济不堪重负;患儿与普通孩子的形体、行为差异使其心理终生处于不良状态。目前解决该社会问题办法的探索是,其一,强制干预妊娠妇女的孕期检查;其二,保障生产过程,应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荐优生接产技术;其三,可参考孤贫儿童大病公益保险,设立“脑瘫患儿”救助公益保险,对所有妊娠妇女覆盖。 关注焦点5 环保 关键词 环境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 万捷 当前,我国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保护形势十分严峻。解决环境问题,尤其需要公众参与,需要广泛传播环境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促进全民行动。目前,环境教育存在“观念重于实践、政府行为重于民众行为、政策性重于自觉性、宣传性重于教育性、知识传授重于素质培养、课堂教学重于社会参与”等问题。为此,迫切需要制定《环境教育法》,把公众环境教育作为一项投入少、收益高、可持续的环境治理工具,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 关注焦点6 行业建设 关键词 公益金融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 王名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如果能够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金融体制改革相结合,将有助于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推动以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等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公益金融活动;第二,开展慈善信托试点,为蓬勃发展的公益慈善事业加油;第三,借鉴国际经验成立公益银行,形成完整的现代银行系统;第四,创新金融模式,推动公益金融的创新运转;第五,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本报编辑部收集整理) 来源:公益时报 -
公益媒体大咖眼中的“中国公益人值多少钱”2016-03-15两会如火如荼召开,《慈善法(草案)》中“10%或15%管理费” 一度引发炸锅式讨论。毋庸置疑,管理费的高低一定程度上与公益从业人员的“钱袋子”挂钩。 不管管理费是几个百分点,或“管理费”如何界定,尘埃落定后,值得引起重视的是,职业公益人的薪资问题,据了解,“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一些公益人的待遇是两三千或三四千元,超过5000元已算较高。”调查显示,七成大学毕业生因薪资问题不愿当全职公益人。 长期关注公益慈善的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原行长马蔚华,与中国互联网发展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理事长马利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修改现行的社会组织“三大条例”,使之与《慈善法》衔接,特别是要取消对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工作人员薪酬的不合理限制,让公益慈善从业人员能有一份起码的合理收入! 公益人谈钱俗吗?近乎心有灵犀的回答:当然不俗。凭啥不能谈呢? “现在已经过了一味只讲奉献的年代,如果一味只讲奉献是不人道的,每个人都要养家糊口。” “毕竟工资是一个人基本保证,有时候工资是一种价值体现的形式。” “公益人也需要生活,需要生存。” 是的,这可能是很多人的内心独白,任何人谈钱都不俗。 “人人公益” 特邀约关注于公益领域的资深媒体大咖,一起问诊公益人的“钱袋子”。 1.公益人目前薪酬状况如何? 张木兰,公益时报副总编 “中国公益人太不值钱” 公益时报副总编张木兰:相比在企业,同等学历的人在公益领域的待遇一定不会更高。如果单从经济收入的角度讲,公益人不太“值钱”,但除了经济收入外,公益人会获得比其它行业更多的社会认同和自我满足。 优酷公益主编黄英男:只要是社会正当的行业,都是值钱的。但是这个钱和他的能力、他做的工作应该是相符的。当然现在公益人的薪酬还是偏低的。 新华网公益主编郭士玉:首先有人说公益人员收入低是因为素质低的原因,我完全不同意这个观点。首先在中国从事公益行业的人,他们的学历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平均水平,所以说因为他们自身素质低是不合适的。据我所知,他们的待遇受制于10%的限制,不能有太高的待遇,所以有些人就跳槽了,但是因为这些原因离开,我觉得是这个行业的悲哀。 社会与公益杂志副总编雷建华:就公益行业来说,工资普遍偏低。可能就是所起到的力量或作用不够大,或者没有起到相应的价值。我觉得这个就跟一个员工给老板打工一样,老板给你多少钱是他觉得值多少钱,员工想要更多的薪酬就要做更多的事去争取更多的薪酬。我觉得公益在整个的平台中也是,如果想要高工资,你就要去努力把事儿做好,整个群体去努力,去提高你的工资,你做的事大家都认可了,自然工资就上去了,这是一个整体的推进。 凤凰网公益主编孙雪梅:公益人做的事情肯定有社会价值,但目前的环境看,未必体现在经济价值上。坦白讲,目前的大环境对于公益人的收入上认识上还不够,所以包括我自己在在内我也不敢全职做公益,全职做公益工资很低,所以我现在是义务做公益,还是有我自己的本职工作。但在目前的意识层面上,很多人没有把它作为一份职业来看待,还有很多人认为公益就是奉献,不应该拿工资。所以导致了公益是有价值的,但还是有很多人不认同公益人拿工资去做事。 2.中国公益人就应该受穷么? 黄英男,优酷公益主编 “如果奉献多的人越穷,就说明机制出了问题” 公益时报副总编张木兰:由于薪资偏低,阻碍了一部分优秀人才加入到公益行业中来。为此,也催生了一些公益雷凯体育中文官网下载比如“银杏伙伴计划”、“中国公益领军人才计划”,都是通过提高公益人收入来吸引人、留人。就我个人而言,我会权衡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工作的性价比,再做决定。喜欢的职位,收入低一些也可以接受。 优酷公益主编黄英男:任何人没有任何理由让另外的人受穷,绝大部分的正常人都希望过上有尊严且美好的生活,公益人也不例外。 新华网公益主编郭士玉:奉献和受穷完全不能划等号。理论上奉献多收入多,如果说奉献多人越穷,就说明整个机制出了问题。从另外一种角度来说大家觉得他做的多,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其实就是一种回报,是一种精神上的回报。 社会与公益杂志副总编雷建华:奉献和受穷,我觉得这是一个社会潮流。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一个领袖人的产生,公益行业也需要,这一群人有一个倡导。这个行业整体发展了,自然就会吸引人才精英过来,如果这个行业没有创新的土壤,人才就会流失。大部分人都是冲着这个潮流去走。任何一个行业要看到希望,但是公益这方面就缺乏这样的榜样存在。 凤凰网公益主编孙雪梅:我觉得志愿者也是分很多种,有些人可能觉得有点钱,有点时间就可以去奉献。全职做公益薪资低有些人会离开,但是我不觉得做公益的人就应该受穷。国外还是有很多做公益的,有尊严也很体面,这样才有利于这个行业的发展。 3.你认为中国公益人值多少钱? 郭士玉,新华网公益主编 “公益人的工资应交给市场决定” 公益时报副总编张木兰:可以参考同等学历的企业人员的平均工资。 优酷公益主编黄英男:应该获得和工作相匹配的收入,任何行业都一样。 新华网公益主编郭士玉:应该交给市场来决定。 社会与公益杂志副总编雷建华:实际上社会给了一个标准,如果我想要留住你,我肯定多加薪金,如果我觉得你不值这个钱,我肯定就不这样,如果你觉得钱少,你就走人。这个薪金就是社会对你的一个定位。 凤凰网公益主编孙雪梅:薪资也要分级别,一个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的秘书长和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的宣传官,或者刚参加工作的雷凯体育中文官网下载官员,他们之间肯定是有很大差异。但像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的秘书长这样的职业经理人跟管理一个公司是相似的,像这种就不应该是一个公司是几百万年薪,那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的秘书长一个月1万元,这是不合适的。 4.中国公益人“不值钱”的原因是什么? 雷建华,《社会与公益》副总编 “政策的限制会阻碍公益人薪资” 公益时报副总编张木兰:一个行业的薪酬偏低有多方面的原因。包括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行业人员素质等。公益行业因为其特殊性,现有的社会组织“三大条例”对从业人员的薪酬待遇做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也是导致薪酬偏低的原因之一。 优酷公益主编黄英男:两方面,首先是政策本身对他的限制,公益行业是收入受限制的行业,这个就是硬性的;其次,其实公众还不能接受做公益就应该高薪。 新华网公益主编郭士玉:公益行业门槛很低,各种各样的人都能进来,导致了从业人员鱼龙混杂,很多人的效率低下,效率低也导致了薪酬低,但不能说是素质低。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行政的原因。 社会与公益杂志副总编雷建华:就是价值认同,大部分对公益的认知就是弄点东西捐出去,停留在很肤浅的认知上。另外包括很多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有钱但是没有好的创新雷凯体育中文官网下载,能够产生大的社会影响力的雷凯体育中文官网下载。 凤凰网公益主编孙雪梅:处在发展阶段,这个行业的形成还有一个阶段。我们的意识观念层面还没有达到。薪酬偏低就会导致人才招不来、人才留不。陀锌赡芏裥匝,没有人才就会有一些短板出现。 5.其他你最想说的话 孙雪梅,凤凰公益主编 “就薪资来说,可以参考国外的标准” 优酷公益主编黄英男:公益人和每个人都一样,都希望获得高收入。但是这跟外部环境有关系,首先公众应该接受公益是一个行业,而不是学雷锋的地方,公益人通过自己的付出,获得收入支撑自己的生活,这是一份职业。其次政策也不应该把它做道德绑架,对收入做限制。公益的特殊性,他所从事的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业,如果觉得有他的收入是捐赠来的,费用支出是透明的就好了,不应该把收入做限制,不应该做区别对待。 新华网公益主编郭士玉:就薪资来说,可以参考国外的标准,在国外,很多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的行政开支可以高达60%,一些大型的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普遍也是在20%左右,他们没有做硬性的规定,但是他们通过特别的途径来监管。 当然,原来颁布的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管理条例规定,支出比例最高不能超过10%,可以说它是一个划时代的进步,不能说是倒退。因为中国的现当代公益事业是从上个时代80年代兴起,现在也不过短短30年的时间,在这30年里他们认为公益是和免费划等号的,他可以收管理成本,大家是没概念的,但是雷凯体育官方网站首页会管理条例以法令的形式这样规定了,这就是一个进步。 凤凰网公益主编孙雪梅:首先,这是一个过程,也急不得。要逐步逐步地改正观念,我们做公益的人要足够专业,真的专业要得到社会的认同,让大家觉得这件事是有意义的。然后我们在实践的过程中也要倡导一些公益理念,包括公益是有成本的,做公益的人也需要生存。 社会与公益杂志副总编雷建华:公益人要真正地团结起来,做有价值的事情,提升整个公益行业的影响力。这种价值体现在整个社会的认同。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人人公益(ID:rraccess) -
王振耀:期待慈善法催生“大慈善”2016-03-14作为我国第一部慈善法,这部法律的突出意义,在于全面系统地确立起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规范。 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慈善法草案的说明。这次审议,注定要在中国社会发展史上留下划时代的意义,它的通过与实施,也将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进入全新的历史时期,并对社会与经济发展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作为我国第一部慈善法,这部法律的突出意义,在于系统规范全社会的慈善行为。法律拟制定的各项规范,既针对各级政府的管理行为,也针对社会组织的运行管理与每个公民的慈善方式,是依据我国实际并借鉴国际经验,从而全面系统地确立起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规范。 慈善法草案将慈善定义为“大慈善”,是一次巨大的慈善理念与公共伦理的升华。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由于我国社会需要解决温饱问题,只能将慈善定义为解决贫困问题,因而只能是国家救助政策的补充。一旦将慈善的范围扩大到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环:蜕缁岱务等领域,慈善事业就自然和社会发展与提升有机地结合了起来。人们投入慈善事业,完全可以举办多个方面的公共事业。这既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开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会激发社会大众将善行善举与社区发展、生活提升结合起来,使社会事业成为社会大众自身积极参与的事业。 在慈善法草案的框架内,慈善事业也将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产业。根据国际社会的经验,如果采取积极的政策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该领域的就业人口可以达到整个社会就业人口的10%左右,而志愿服务的人口往往可以超过40%。更为重要的是,现代慈善将提供大量以人为本的社会服务,是养老服务与儿童照料的重要载体。只要政策措施得当,慈善事业完全可能成为国家的重要产业,贡献出5%左右的国民生产总值,推进我国第三产业长足发展。 现代的慈善法,必然是规范公共伦理的基本法之一。对于依法推进公共伦理建设,中国社会还面临着较大的挑战。这主要是由于我国曾经长期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社会保障体系缺乏,家庭承担的社会功能过大,只能更着重于私德建设,甚至在许多方面以私德代替公德。客观上,公德与私德既有密切联系,也有重大区别。一个发达的社会往往是公德不断发展的社会。慈善法草案对于积德行善的每个基本环节进行规范,必将对我国的公共道德建设产生重大的促进,对我国的治理体系建设也会带来积极的影响。 对于慈善法草案的审议,社会上也有一定的担心,比如是否会限制目前的一些慈善行为。其实,该法的目的是促进慈善事业的广泛发展,立法的目的是鼓励而不是限制公众的慈善行为。比如对捐赠的一些规范,也完全是借鉴国际惯例并依据我国的实践所制定的。事实上,曾经发生的几起公众捐赠案例,某种程度上就是缺乏慈善组织管理造成的。因此,规范捐赠行为,就是保护大众积极性。 立法总是在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中不断推动的。慈善法草案一审稿的一些规定,在二审稿中就进行了修改,这也是大众参与的结果。代表们应该还会有更多更好的修改意见。我们相信,只要立法机关与社会大众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得到法律支持的“善时代”将会自然呈现。 来源:人民日报